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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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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4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07,221,62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7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79,909,12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9.23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经过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507,066,57799.97148,9500.036,1000.00通过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2发行方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3发行数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5限售期279,601,07799.89149,0500.05159,0000.06通过
2.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7上市地点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通过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通过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06,903,47799.94148,9500.03169,2000.03通过
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通过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79,592,97799.89148,9500.05167,2000.06通过

(二) 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79,754,07799.94148,9500.056,1000.01
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2发行方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3发行数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5限售期279,601,07799.89149,0500.05159,0000.06
2.6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7上市地点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79,601,07799.89148,9500.05159,1000.06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
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279,590,97799.89148,9500.05169,2000.06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79,592,97799.89148,9500.05167,2000.06

(三) 上述议案中,议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除议案5以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 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7,312,500股),在审议以上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指派杨玉华、岳鹏两位律师见证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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