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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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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6,627,47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3.7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357,64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9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6,982,516100.001,8020.008000.00
2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96,961,51699.981,8020.0021,8000.02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俞婷婷、仲丽慧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4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6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4年8月1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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