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如下: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6,627,47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3.75 |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36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357,642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9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6,982,516 | 100.00 | 1,802 | 0.00 | 800 | 0.00 | 是 |
| 2 | 关于增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96,961,516 | 99.98 | 1,802 | 0.00 | 21,800 | 0.02 | 是 |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俞婷婷、仲丽慧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4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6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4年8月12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