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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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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75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

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500万元购买该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格林美”)于2014年8月8日与招商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4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购买该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60期A款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双边不触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4年第160期A款

2、产品编码:14ZH160A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起始日:2014年8月8日

6、到期日:2014年11月6日(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认购资金总金额:16,500万元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挂钩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之间全球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欧元/美元汇率

10、预期年化收益率:若挂钩标的在观察期内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大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年化收益率为4.50%;若挂钩标的在观察期内小于等于汇率观察区间下限或大于等于汇率观察期间上限,年化收益率为2.80%。

11、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期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一档的收益率。

(2)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4)产品不成立风险:如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5)信息传递风险: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发布产品信息,投资者应主动及时查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以及其他非工商银行过错原因造成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此外,当预留在工商银行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投资者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其联系方式变更,工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与投资者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较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

(7)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8)信用风险: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12、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179号理财计划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179号理财计划

2、产品代码:52179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期限:91天

5、起始日:2014年8月8日

6、到期日:2014年11月7日(若为中国法定公众假日及纽约公众假日顺延)7、币种:人民币

8、认购资金总额:荆门格林美5,000万元,天津格林美7,000万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预期理财收益率:若股票指数期末价格高于期初价格,则理财收益率为4.7%(年化);若股票指数期末价格低于或等于期初价格,则理财收益率为4.5%(年化)。

11、产品风险提示:该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欠缺信息传递风险、数据来源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2、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171期保本型产品

1、产品名称:深圳分行利得盈2014年第171期保本型产品

2、产品编码:SZ02014LDY050A17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期限:50天

5、起始日:2014年8月11日

6、到期日:2014年9月30日

7、币种:人民币

8、认购资金总额:17,000万元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预期最高理财收益率:4.15%(年化)

11、产品风险提示:该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12、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除上述披露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外,不存在其他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意见详见2014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76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权收购和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现金30,000万元收购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樊启鸿、樊红杰持有的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6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收购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近日,扬州宁达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扬州宁达本次工商变更完成之后,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工商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类别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
法定代表人变更曾杨清许开华
原股东/发起人名称变更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樊启鸿、樊红杰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樊启鸿、樊红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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