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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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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B股票代码000596、20059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长青马军伟
电话(0558)5712231(0558)5710057
传真(0558)5317706(0558)5317706
电子信箱ycq@gujing.com.cngjzqb@gujin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390,158,949.762,306,954,677.39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57,806,197.58375,752,833.11-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49,115,748.43366,358,371.54-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6,213,052.44142,716,150.70-153.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0.75-5.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10.75-5.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3%10.94%-1.6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908,898,994.975,816,934,562.27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927,285,740.253,742,756,257.054.93%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79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3.89%271,404,022 质押114,000,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2.98%15,000,000   
KGI ASIA LIMITED境外法人1.62%8,182,194   

GREENWOODS CHINA ALPHA MASTER FUND境外法人1.33%6,704,739   
UBS (LUXEMBOURG) S.A.境外法人1.24%6,240,062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国有法人1.14%5,742,783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0%5,520,432   
NORGES BANK境外法人1.09%5,467,350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 LIMITED境外法人0.88%4,422,798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有法人0.85%4,292,00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白酒行业调整持续深化,创新与转型速度加快。公司董事会冷静研判形势,进行适应性调整,坚持坚守,修补提升,围绕“做真人,酿美酒,善其身,济天下”的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管理,深耕市场,扩大了市场份额,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白酒主业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015.89万元,同比增长3.61%;净利润35,780.62万元,同比减少4.7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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