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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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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丰盈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51974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含三年)的期间内封闭式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除外),封闭期结束后转为开放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4】721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4年8月5日

至2014年8月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4年8月1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46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510,569,610.3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88,530.58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10,569,610.35
利息结转的份额88,530.58
合计510,658,140.9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98832.2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19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4年8月11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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