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索菲亚 | 股票代码 | 00257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潘雯姗 | 陈曼齐 |
电话 | 020-87533019 | 020-87533019 |
传真 | 020-87579391 | 020-87579391 |
电子信箱 | ningji@suofeiya.com.cn | ningji@suofeiya.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46,841,181.11 | 631,428,968.82 | 3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743,844.12 | 74,723,349.87 | 2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2,373,931.27 | 71,672,873.53 | 28.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4,726,759.44 | 97,734,567.85 | 78.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71 | 0.1722 | 26.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71 | 0.1722 | 26.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4% | 4.84% | 0.60%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192,709,034.70 | 2,085,789,168.78 | 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42,357,975.66 | 1,743,759,431.54 | -0.08%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070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江淦钧 | 境内自然人 | 25.40% | 112,000,000 | 90,000,000 | | |
柯建生 | 境内自然人 | 25.40% | 112,000,000 | 90,000,000 | | |
SOHA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1.78% | 51,950,000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44% | 10,749,758 | 0 | | |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7% | 10,000,000 | 0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6% | 8,626,780 | 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2% | 6,701,394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3% | 5,439,130 | 0 | | |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 其他 | 1.22% | 5,400,050 | 0 |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世诚投资六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15% | 5,050,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SOHA LIMITED与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益于细分行业定制衣柜行业整体保持增长的形势,以及各项经营计划的逐步落实,公司整体增长态势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6亿元,比上期增长28.13 %。上半年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一)报告期内继续补充现有销售渠道,持续深化销售网络
公司依然坚持“经销商专卖店”为主的形式,继续强化经销商专卖店销售网络的建设,巩固“索菲亚”品牌知名度,并持续加大、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方面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县级经销商招募计划,持续开拓三、四线城市市场。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经销商约800位,经销商专卖店近1400间(含在设计未开店的店数)。
(二)继续完善“索菲亚”的品牌建设,稳步推进“定制家·索菲亚”中长期品牌发展战略
公司2012年底完成柔性生产线的布局,定制化产品柔性化的需求得到解决,为公司普及定制家居产品奠定了基础。继而,响应消费转型升级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从2012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开发并推出了多个系列可定制的配套家具,包括电视柜、酒柜、餐柜、鞋柜、饰物柜,从原有的卧室系列、书房系列拓展到客厅系列、餐厅系列等,针对不同房屋户型、不同装修风格、不同消费人群的“智定家居”解决了这些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家居解决方案。公司品牌的内涵亦因此变化,2013年公司发布新广告语“定制家·索菲亚”,标识公司发展历程又展开了新的一面。2014年4月,联合法国知名设计师,索菲亚“定制家”概念首家终端展示旗舰店-广州正佳旗舰店正式开幕,以场景体验方式展示更多定制家套间(从玄关到客厅,从客厅到书房、卧室)收纳空间解决方案。正佳旗舰店形象升级标志着公司从终端形象到产品多功能一体化的又一次重大升级,为“定制家·索菲亚”下一步发展提供助力,预示公司已经开始朝着定制家的方向高速前进,继续保持行业的领导地位,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价值。
(三)携手法国知名厨柜SALM S.A.S.公司,在华共同设立合营公司,经营国内橱柜业务
自2013年开始公司战略向“定制家·索菲亚”转变后,开始布局整体家居,其中包括进军国内橱柜市场。公司于2013年11月份成立厨柜事业部,于2013年12月与法国知名橱柜服务商SALM S.A.S签订合作意向书,随后在2014年3月签订合资经营合同。2014年上半年,橱柜合资项目的筹备、建设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2014年6月16日,公司与SALM S.A.S合资设立的“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正式成立。“SCHMIDT 司米”橱柜于2014年7月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向中国媒体、投资商和消费者亮相。厨柜项目仍在进行前期筹备阶段,预计该项目2014年下半年开始投产,2015年开始正式运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
(1)2014年5月21日,本公司投资设立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本公司第一期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实收资本100%
(2)2014年6月16日,本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80万欧元,SALM S.A.S公司出资1,166.2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49%,本公司以等值人民币出资1,213.80万欧元,占注册资本51%。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下午两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楼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由江淦钧先生指定的董事柯建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江淦钧先生、蔡明泼先生和高振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Dominique ENGASSER先生委托陈明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和潘雯姗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88.24万元(不包括银行未计利息,以最终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资金余额12,245.28万元(未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应退还的多余投资款29.08万元以及剩余募集资金银行应收利息约209.48万元,最终以注销超募账户结转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对超募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本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全文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批准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事宜,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具体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
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为人员扩张以及办公地理位置选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将租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本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和潘雯姗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次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主体介绍
(一)江淦钧先生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11,200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柯建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柯建生先生
目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11,200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江淦钧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租赁物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701单元(电梯层801单元)(以下称租赁标的)
(二)面积:506.2101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其中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为免租期)
(四)租金:每月70869元(含税)
租赁标的所在的广晟大厦建成于2005年6月,是正佳广场的东塔楼,连接正佳广场主体,是天河区商区甲级写字楼,位于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核心商圈,地铁上盖,BRT沿线,交通便利且周边配套成熟,但租金相对于旁边的创展中心、维多利大厦、万菱汇、粤海天河城大厦便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5年,出租价格为139元/平方米?月,低于周边同档次写字楼出租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人员亦随之扩张。由于人员扩容,需要扩大办公场地。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写字楼,可以满足本身办公需要,提供运行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净额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无其他关联交易。
七、专项意见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租赁房产。
(二)公司独立董事葛芸女士、高振忠先生和李非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为人员扩张需扩容办公场所之缘故,租赁控股股东房产,是为了满足自身办公需要,提供运行效率之目的而实施。我们查询了有关房地产中介于网络上公布的同等等级写字楼租赁价格,同时问询了公司业务部门,了解公司目前所租赁的写字楼租金水平,本次租赁控股股东房产的租赁价格公允,没有形成对控股股东利益倾斜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4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497.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6日到账,并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羊验字第21459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承诺将22,781.60万元投资于“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19,781.60万元;“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0万元。
截至2014年7月31日,“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累积投入金额2,317.98万元,应付未付款151.13万元,合计占总投资额的82.30%。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结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通资金的原因
(一)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概况及实际投资情况
1.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软件以及实施咨询,服务器,网络设施以及工程,IT机房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包括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DMS(经销商管理系统),SRM(供应商管理系统),POS(专卖店前端销售系统),BI(商业智能与决策系统)。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3,0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
2、实际投资情况
(1)历次调整
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了变化,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两次调整,分别为:
(1)2012年3月21日,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实施主体、建设期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各阶段的时间跨度,实施项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部分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4)。
(2)2013年8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在维持实施主体、建设周期不变的情况下,对各阶段的时间跨度,实施项目内容等进行了部分调整。上述议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部分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2)实际投资情况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软件以及实施咨询,服务器,网络设施以及工程,IT机房建设,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技术在定制衣柜个性化设计与规模化、工业化生产过程中的全面应用。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经过前期的建设,该项目已投入建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阶段 | 时间跨度 | 项目 | 项目实施情况 |
准备阶段 | 2010-11至2011-12 | 业务分析与IT规划 | 已完成 |
ERP选型与咨询商选择 |
BI选型与咨询商选择 |
正版化基础系统 |
第一阶段 | 2012-1至2012-9 | ERP一期项目实施 | 已完成 |
BI一期项目实施 |
ERP与BI试运行 |
POS:前端设计软件项目实施 |
PLM一期实施 |
第二阶段 | 2012-8至2013-6 | ERP二期:易福诺、成都工厂实施 | 已完成 |
BI二期项目实施 |
ERP三期:廊坊、嘉善分工厂实施 |
第三阶段 | 2013-7至2013-12 | SRM一期项目实施 | 有项目尾款未付清 |
第四阶段 | 2014-1至2014-8 | BI三期:建立数据中心 | 已进行前期方案准备,未实施 |
HR项目实施 | 未实施 |
3.截至2014年7月31日,“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总金额 | 3,000 |
加:银行已计利息 | 57.35 |
减: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款 | 2,317.98 |
减: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应付未付款 | 151.13 |
项目剩余余额(未含应收利息,最终以结转为准) | 588.24 |
备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0.21万元(包含上述“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588.24万元和应付未付项目款项151.13万元,以及“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应付未付款项60.84万元)。
(二)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的原因
原定“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完成了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SRM(供应商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和BI(商业智能与决策系统)一、二期项目,为日后深化建设信息化系统打下了基础。2012年公司陆续进行了西部生产中心、华东生产中心以及华北生产中心的投入与建设,2014年增加了华中生产基地建设投资计划、广州增城本部索菲亚定制家居投资计划以及正在进行筹建的厨柜合资项目。公司的规模相比此前拟定“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计划时的规模扩大了较多,原定的第四期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建设项目内容以及服务商选型已不适应目前公司建设的需要,公司需要重新规整需求,调整建设计划并重新选型。基于上述原因,由于计划调整以及供应商选型方案的确定需要时间统筹安排,原定的“信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项目无法按原定时间实施,故公司决定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待重新规划、选型等工作完成后,再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实施。
三、本次募资资金项目终止实施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充分利用,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信息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共588.24万元(不包括银行未计利息,以最终结转的金额为准)。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提前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四、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本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索菲亚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索菲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并经过公司充分论证。从现场核查看,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索菲亚本次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公司作出的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备查文件
1、《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8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剩余超募资金情况
(一)超募资金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9号《关于核准广州市宁基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00股,发行价格为8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02.1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497.85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和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两个项目建设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金,共计22,781.6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497.85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22,781.60万元,索菲亚本次超募资金额为85,716.25万元。
(二)截至2014年7月31日超募资金剩余情况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资金余额为12,245.28万元(未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应退还的多余投资款29.08万元以及剩余募集资金银行应收利息约209.48万元,最终以注销超募账户结转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于2012年12月31日竣工。经核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9,781.6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669.35万元,扣除项目尾款191.10万元(应支付尚未支付的供应商和施工方设备及工程款项),投资结余为2,921.15万元(未含利息收入591.96万元),投资节余占项目拟投资额的14.77%。
2013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将项目结余资金3,513.11万元(含利息收入591.96万元)全部转入超募资金账户。公司已于2013年2月26日将募投项目“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结余资金3,513.11万元(含利息收入591.96万元),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为667857756108)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账号为82050155300000449)的超募资金账户。
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3,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第四期建设阶段。由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原拟定的第四期项目计划已不符合公司目前需要,故公司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该计划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超募资金历次使用情况
1. 2012年3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8,904万元向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宁基”)增资。目前,公司已按照2012年3月4日所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完成了对四川宁基的增资,支付增资款共计8,904万元。详情请见2012年3月6日和5月29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四川宁基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
2.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92.52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有限公司(“广州易福诺”)少数股东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4,600万元向广州易福诺增资。目前,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并完成了对广州易福诺的增资。详情请见2012年4月27日和5月26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3. 2012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索菲亚”),由其收购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部分设备等资产,并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参阅于2012年9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收购名隆家具(嘉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2)及《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2-053)。2012年12月浙江索菲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产收购事宜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2013年5月,浙江索菲亚已经正式投产。
4. 2012年1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司”(下称“廊坊索菲亚”),由廊坊索菲亚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11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0)。2012年11月14日,廊坊索菲亚正式成立。2013年5月,廊坊索菲亚已经正式投产。
5. 公司于2013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加竞拍增城市永宁街郭村村一宗挂牌地块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竞拍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编号为83101245A13023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本次出让价款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部门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成本次国有土地出让有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2013年7月19日参加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拍取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同日与挂牌主持方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人民币4,800万元。2014年3月25日,公司已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开展华东生产基地的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16,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浙江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浙江索菲亚已于2014年3月完成了增资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19日和2014年3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华东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北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加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索菲亚的投入,启动华北生产基地投资计划的二期投资(以下称“二期项目”)。二期项目投入资金34,000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形式向廊坊索菲亚增资10,000万元。2014年3月19日,廊坊索菲亚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营业执照》。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19日和2014年3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华北生产基地二期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213.8万欧元(具体人民币金额按发生(缴款)当日的汇率计算)以注册资本金方式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该中外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380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51%,SALM S.A.S出资49%。2014年6月16日,中外合资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与SALM S.A.S已于2014年6月27日完成向“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注资工作。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8日和2014年6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和《关于公司与SALM SAS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二、补充计划
截至201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的“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其他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也按公司战略布局投资到位,“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虽需要终止,但项目资金有结余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将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尚未有明确使用用途的资金余额为12,245.28万元(未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应退还的多余投资款29.08万元以及剩余募集资金银行应收利息约209.48万元,最终以注销超募账户结转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超募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三、将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节省开支,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对外披露以下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独立董事葛芸女士、高振忠先生和李非先生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确保日常经营的顺利开展;
2、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此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基于以上意见,民生证券认为索菲亚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因此,民生证券同意索菲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六、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索菲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内的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额度5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情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内的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批准额度及要求范围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事宜,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一)投资额度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范围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指令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交易所的规定,在公司及子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2)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接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述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选择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组织审计工作时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与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排,不影响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芸女士、高振忠先生和李非先生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40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4年8月11日下午三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9楼905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上半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上半年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宁基贸易”)租赁房产原因在于人员扩张,需扩大办公场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提供的租赁标的,既可以满足宁基贸易的办公需要,租赁价格亦低于同地区同等级写字楼,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形成对控股股东利益的倾斜,亦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项目拟定的共四期建设计划已经完成了前三期,为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实施以来亦辅助了公司解决了定制产品工业规模化生产面临的部分产能瓶颈问题。由于公司自上市以来陆续开展了各地分加工中心的建设,并开始实施“定制家?索菲亚”战略,开展国内橱柜业务,目前公司的规模已远超过拟定原计划时的公司规模,终止实施“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第四期,是由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定的服务商、实施计划已不满足目前需要,另筹备新的实施计划亦需要时间,终止实施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亦符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目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资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节省开支,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故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4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12号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凡截止2014年8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西座905
4、联系电话:020-87533019/020-87579391(传真)。
5、联系人: 陈曼齐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曼齐
电话号码: 020-87533019
传真号码: 020-87579391
电子邮箱: ningji@suofeiya.com.cn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1、股东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8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 | 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3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4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2;投票简称:索菲投票;
2、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即“总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次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名称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
总表决 | 对所有议案同意表决 | 100.00元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终止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4.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1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57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索菲亚”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57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则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下午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