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8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3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651,23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勇华 徐惊宇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传真:0791-8382689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时光 牛岗
联系人:时光 牛岗
联系电话:010-59026729
传真:010-59026670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