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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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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公司持有其76.61%股权,昭通爱众发电水电装机容量为8万千瓦,2013年度,昭通爱众发电实现营业收入3655.3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2%) 处于地震区域内,设备和房屋受到损失。公司已于2014年8月5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及时公告(详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省鲁甸发生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公告》(临2014-031))。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地震对公司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继续公告如下:

 经核实,截至2014年8月7日上午12时止,因地震导致昭通爱众发电电站厂房和设备受到损害。由于红石岩电站厂房上游形成堰塞湖,同时地震后地质疏松,交通受阻,余震尚未结束,致使公司人员及专家无法到达现场对资产受损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及具体确认财产损失程度。公司正积极组织人员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抢险自救,同时昭通爱众发电启动了财产损失赔偿准备工作(昭通爱众发电为电站资产购买了财产保险及附加地震险),努力将昭通爱众发电损失降到最低。

 公司将对公司人员、资产及灾后恢复的详细情况进行跟踪和核实,并根据后续核实情况准确、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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