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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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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同方国芯股票代码00204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林虎董玉沾
电话0315-61981610315-6198181
传真0315-61981790315-6198179
电子信箱dulinhu@thtf.com.cnzhengquan@jingyuan.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51,824,794.88387,973,849.331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1,307,613.01110,736,675.781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7,560,293.5076,635,944.4527.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9,707,852.41-28,125,978.75418.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640.183817.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640.183817.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5%5.24%0.21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233,048,646.273,078,013,080.20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52,738,592.132,351,771,877.524.29%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25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38%251,115,244251,115,244  
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47%39,282,52239,282,522  
深圳市天惠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7%24,689,32224,689,322  
深圳市弘久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0%23,667,86023,667,860  
阎永江境内自然人2.31%14,009,3200  
深圳市鼎仁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2%12,867,82412,867,824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09%12,712,4580  
北京清晶微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8%8,369,4408,369,440  
赵维健境内自然人1.23%7,472,7147,472,714  
韩雷境内自然人1.10%6,696,2526,696,25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赵维健为北京清晶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北京清晶微科技有限公司35.71%的股权。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集成电路设计业在国家战略性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推动下,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坚持以“核心竞争力提升”为主导,积极推进核心业务的发展,各主要业务单元均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此外,公司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与激励等工作也都取得可喜成绩,整体实力不断提高。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182.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6%;实现利润总额14,585.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0.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8%。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业务的收入和盈利保持增长,石英晶体业务业绩稳定。其中,集成电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3亿元,实现净利润1.32亿元;石英晶体及LED衬底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实现净利润567万元。集成电路业务经营规模持续增长,集成电路业务营业收入占公司业务收入比例达到78%,集成电路业务净利润占公司业务净利润比例达到96%。

智能卡芯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SIM芯片出货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累计出货超过5亿只。此外,随着4G产品和JAVA平台产品比例的增大,产品毛利率持续提高。目前公司的电信SIM卡芯片产品已经形成系列化,客户覆盖全球主要卡商。

信息安全类芯片产品中,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识别类应用产品的销量保持稳定增长。其中,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持续稳定供货,城市通卡、公交卡芯片和居住证芯片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金融支付类产品方面,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下,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得到大力推广,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作为重点业务方向,公司全力推进金融支付类产品的发展,各产品线均取得了可喜进展。银行IC卡芯片已经具备在商业银行正式使用的条件,正在与多家商业银行开展试点发放工作。新一代更具技术与成本优势的银行IC卡芯片已经开发完成,正在进行认证测试。居民健康卡芯片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继续保持了领军地位,产品出货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快增长。社保卡芯片稳定出货,公司在积极开拓新的市场。

此外,公司的新一代SWP-SIM和13.56MHz全卡方案芯片正在进行测试和试点发放,将于近期批量进入市场。二代USB-Key新产品已经推向市场,支付终端用芯片产品即将开发完成。用于金融POS机的非接读写器芯片已经完成开发,正在向金融领域推广。

特种集成电路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集成电路业务的科研、生产和销售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特种集成电路产品新增可销售产品品种25个,特别是可编程器件产品,经过前期的市场推进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批量销售阶段。在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上半年新增客户数超过30家。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上半年完成了10个新产品的定型鉴定工作,其他产品的研发工作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在国家对特种行业集成电路国产化和整机自主可控的硬性要求下,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重点领域,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微处理器、存储器、可编程器件、定制芯片等原有优势领域外,积极拓展新的产品方向,增加产品品种,挖掘新的市场潜能,满足特种客户越来越迫切的需求。

石英晶体及LED衬底材料业务:

报告期内,石英晶体产品市场需求处于低位,价格竞争激烈,公司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产品良率,以及拓展高利润率器件产品市场等措施,整体经营情况稳定。新收购的OCXO生产线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开始试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产能提高。蓝宝石衬底片及窗口片都已经实现小批量生产,市场开拓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孙公司全称孙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美元)实收资本(万美元)
盘古设计系统有限公司境外企业美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0.50.5

(续表一)

孙公司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期末实际出资额(万元)实质上构成对孙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万元)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是否合并报表
盘古设计系统有限公司 3.13 100100

注:盘古设计系统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4403201400223号),并于2014年4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致成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4-020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黄学良、祝昌华、韩雷、袁佩良、游权等五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国微科技”、“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210万元。收购完成后,成都国微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关联交易的构成原因

本次交易对方中,黄学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9,282,5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7%)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祝昌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的投票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董事黄学良、董事祝昌华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了解,对该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尚须取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学良:男,1963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8年至2013年4月在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长、董事。现任深圳国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国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4月起任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学良先生为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副理事长。

祝昌华:男,1962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8年2月至今在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总裁、董事长。现任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国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天惠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同创国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祝昌华先生为深圳半导体行业协会副会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交易标的为成都国微科技100%股权,其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交易对方不存在占用成都国微科技资金的情形,成都国微科技不存在为交易对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目标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5月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紫瑞大道188号附6号2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A1栋3楼

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物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黄学良

总裁:袁佩良

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目前尚未开展,没有营业收入。公司现已取得成都市高新区南区“大源”组团科研设计用地19977.56平米,前期的场地改造、勘察测绘及设计工作已完成,正在筹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性质
黄学良275068.75自然人
祝昌华40010自然人
韩雷40010自然人
袁佩良40010自然人
游权501.25自然人
合计4000100 

4、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成都国微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4]京会审字第0101M0002号)。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4年5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886.30956.90
非流动资产2,608.692,633.11
资产总计3,494.993,590.02
流动负债29.0037.16
非流动负债0.000.00
负债总计29.0037.16
净资产3,465.993,552.85
项目2014年1-5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86.86-196.54
净利润-86.86-196.54

注: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尚未开展,公司目前没有收入来源。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就本次收购成都国微科技股权事项,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国微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4]第2015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前账面净资产3,465.99万元,评估价值8,210.00万元,增值4,744.01万元,增值率为136.87%。

以前述评估值为参考,交易双方经友好与平等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总价款为人民币8210.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方:黄学良、祝昌华、韩雷、袁佩良、游权

股权受让方: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黄学良、祝昌华、韩雷、袁佩良、游权五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成都国微科技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210万元。其中:黄学良所持目标公司68.7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644.375万元,祝昌华所持目标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21.000万元,韩雷所持目标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21.000万元,袁佩良所持目标公司1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21.000万元,游权所持目标公司1.25%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2.625万元。

结算方式:上市公司以自有现金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受让方于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的5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2、剩余50%转让价款于目标股权完成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期间损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如目标股权产生收益,则归受让方享有;如产生亏损,则由转让方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补偿予受让方;于交割日之后,目标股权所发生的任何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适当签署后成立,于受让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集成电路发展纲要》(国发2014第4号文)的出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总体发展环境继续向好,将再次面临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同方国芯作为我国集成电路专业设计公司,决定抓住这一契机,加快发展公司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业务。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决定收购成都国微科技。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成都高新区在人才资源、产业环境、市场发展潜力及政府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成都国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形成集研发、测试、生产于一体的研发平台,吸引更多的专业科技人才加入公司团队,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公司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业务的发展。

七、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除本关联交易外,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441.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是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黄学良、祝昌华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是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4-021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6日上午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卫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以经评估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4-022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6日上午9:30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15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学良先生、祝昌华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所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21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宜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即: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303,408,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已由303,408,984股增加至606,817,968股。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6,817,968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改的条款如下:

1)对原《公司章程》中第六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408,984元。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6,817,968元。

2)对原《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一条进行修改

修改前: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3,408,984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6,817,968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4-023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2014年度内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5:00至2014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1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15层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4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邮编:0641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杜林虎 董玉沾

联系电话:0315-6198181

联系传真:0315-619817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049;投票简称:国芯投票。

3、在投票当日,“国芯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议案1《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股东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15:00至2014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一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附件一: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收购成都国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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