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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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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
少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9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

 少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象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通知,因其战略发展需要,创业投资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存续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创业投资”)与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甬金通达”)。并拟将存续创业投资持有的赛象科技5,700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新疆甬金通达,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创业投资持有赛象科技62.3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后,存续创业投资持有公司6,6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3.6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控股股东,新疆甬金通达持有5,7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28.7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存续创业投资、新疆甬金通达两家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与创业投资一致,均为自然人股东柴淑英持股16.67%,自然人股东张芝泉持股16.67%,自然人股东张建浩持股66.66%。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相差 960万股,持股比例相差 4.84%。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少于5%时需作提示性公告,现将该事实向广大投资者披露,敬请关注。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0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系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控股股东分立后的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影响。

 一、股权转让情况简介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象科技”)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业投资”)通知,因其战略发展需要,创业投资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存续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创业投资”)与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甬金通达”)。并拟将存续创业投资持有的赛象科技5,700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新疆甬金通达,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创业投资持有赛象科技62.3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后,存续创业投资持有公司6,6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3.60%),新疆甬金通达持有5,7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28.76%)。存续创业投资、新疆甬金通达两家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与创业投资一致,均为自然人股东柴淑英持股16.67%,自然人股东张芝泉持股16.67%,自然人股东张建浩持股66.66%。(柴淑英、张芝泉、张建浩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

 二、交易各方介绍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伊尔克什坦口岸园区迎宾路总部服务中心5楼5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桂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据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名称:天津赛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M28增1号

 法定代表人:柴淑英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及性质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存续创业投资拟将其持有的赛象科技股份中的 28.76%的股份转让给新疆甬金通达,即5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转让后,存续创业投资持有赛象科技66,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赛象科技总股本的33.60%,新疆甬金通达持有赛象科技 5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赛象科技总股本的28.76%。

 (二)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存续创业投资与新疆甬金通达双方约定价格为以6.62 元人民币/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377,340,000元人民币。新疆甬金通达应于协议签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存续创业投资付清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三)目标股份的交割

 本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在协议签订并履行完相关法定审批程序之日起协议生效。

 四、股份转让的目的

 根据控股股东创业投资的战略发展布局,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创业投资通过本次股份转让,进一步优化赛象科技的股权结构,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关系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结构及与公司控制关系的示意图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结构及与公司控制关系的示意图如下:

 ■

 六、其他事项

 受让方新疆甬金通达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继续增持赛象科技股份。

 出让方存续创业投资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增加或减少赛象科技股份。

 七、备查文件

 (一)存续创业投资与新疆甬金通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存续创业投资关于同意转让股份给新疆甬金通达的股东会决议;

 (三)存续创业投资的法人营业执照;

 (四)新疆甬金通达的法人营业执照;

 (五)《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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