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观点与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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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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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编者按】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在2014年4月10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如果您想了解沪港通投资规则、掌握投资知识、知晓投资风险,敬请关注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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