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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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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03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年8月6日、2014年8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发布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业绩增长较依赖核心产品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止咳宝片和金匮肾气片报告期内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9,136.54万元、11,384.43万元和12,029.99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4%、33.40%和35.10%,同时,这两种产品报告期内的合计销售毛利分别为7,183.78万元、8,879.63万元和9,584.39万元,占公司当期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59.15%、62.50%和64.36%,可见止咳宝片和金匮肾气片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盈利水平。一旦这两种主导产品由于质量、替代产品等因素出现市场波动,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2)受产能不足等影响导致经营业绩增速进一步放缓的风险

 目前公司各主要剂型片剂、散剂等的产能利用率均超过100%,产能不足的压力较大,故公司近年来业绩增速有所放缓,具体而言,201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1.70%和12.75%,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0.56%和2.52%。在现有产能不足、业绩基数不断增大的前提下,或者如果因医药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未来未能妥善处理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所面临的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瓶颈等问题,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进一步放缓的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产品质量尤为重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按照GMP的规范执行,在采购、验收、储存、领用、生产、检验、发运等流程中,均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来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产品质量事故,也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事件。尽管如此,未来仍不排除公司可能因其他某种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从而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4)上市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每股收益分别为 0.88 元、1.01 元和 1.07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4.10%、30.48%和25.62%,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2013年底将出现较大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同时受产能所限公司盈利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提高的情形。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上市当年与过去年度相比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许丹青先生、许为高先生、许松青先生、许恒青先生和许丽芳女士共持有公司90%的股份,上述五人系同一家族成员。本次发行完成后,前述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其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若其凭借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6)新版药品GMP认证的风险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由原卫生部于2011年2月12日对外发布,旨在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药品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新版药品GMP在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厂房与设施、设备等软硬件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措施。新版药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11年3月1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除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外,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在2015年12月31日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只有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后才能恢复生产。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如果在规定期限内(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将导致届时无法继续生产药品,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属于医药行业中的制药企业,受到我国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国家及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以保障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药品政府定价办法》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同时,公司生产所需的罂粟壳等国家管制药材执行特殊的采购程序。完善的监管制度有利于为公司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但不排除一些监督制度的变化或会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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