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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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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4-023

债券简称:12酒钢债 债券代码:1221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4年8月7日,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8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13,1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截止2014年8月7日,该股东尚持有本公司338,432,1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酒钢宏兴

股票代码: 6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华融证券

(一)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讯方式为010-59618888。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华融证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如下: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酒钢宏兴股份338,432,100股,占其总股本比例5.40%;

信息披露人管理的华融定增1号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东旭光电股份123,839股,占其总股本比例13.71%。

除以上股份外,华融证券自身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合同,处置委托资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集合计划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38,43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的酒钢宏兴股份,若发生相关的权益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融证券管理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酒钢宏兴股份651,6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融证券管理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将持有酒钢宏兴股份338,432,100股,占酒钢宏兴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总股本比例为5.40%。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华融证券管理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8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酒钢宏兴股份313,167,900股,占酒钢宏兴总股本比例的5.0%。本次权益变动成后,华融证券管理的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酒钢宏兴股份338,432,100股,占钢宏兴总股本比例的5.4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集合计划及华融证券最近一年一期内与酒钢宏兴之间无任何交易,但不排除华融证券与酒钢宏兴之间在未来存在其他交易安排的可能。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未曾有过买卖酒钢宏兴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认购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酒钢宏兴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酒钢宏兴、公司、上市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07
本次权益变动2014年8月7日,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酒钢宏兴313,167,900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华融证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合计划、本集合计划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3,177,536,466元整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41167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0935011
组织机构代码:71093501-1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58568014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祝献忠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北京
2冉晓明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国北京
3白重恩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4孙航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5胡援成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6宋德清董事中国北京
7陈玫董事中国北京
8王小波董事中国北京
9杨国兵董事中国北京
10顾剑飞董事中国北京
11白国红董事中国北京
12张翔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中国北京
13付巍副总经理、投行总监中国北京
14陈玫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15司颖副总经理、合规总监中国北京
16樊平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17杜向杰副总经理中国北京
18杨铭海总经理助理中国北京

 减持方式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华融分级固利4号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大宗交易651,600,00010.40338,432,1005.40
华融证券-0000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嘉峪关市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股票代码600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651,600,000股 持股比例: 10.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313,167,900股 变动比例: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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