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严格规范公司董监高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5月21日,本公司原高管吴昌国、王敏雪、王学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吴昌国构成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899.54元,并处以67,899.54元罚款;对王敏雪、王学良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00元罚款。本公司在获悉该情况后,有针对性的召开了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析上述人员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的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述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违规交易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
上述违规交易的人员曾担任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平时放松了学习,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认识不高,抱有侥幸心理,因而违反相关规定,实施了本次违规交易行为。
二、整改措施
(一)召开会议通报本次违规事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违规事件,召开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通报本次违规事件,说明违规事件的严重性,充分吸取教训,杜绝今后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相关违规人员在董事会上作出检讨,董事会根据违规事实的轻重程度,作出批评教育、免职和没收违规交易所得等处理决定。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法制观念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及相关的内幕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学习《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重点强化对买卖公司股份的申报程序、短线交易禁止、禁止交易窗口期等规定的认识,并使之学习成为常态和制度,强化全体董监高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治理公司和规范个人的行为。
(三)加强报告制度,严格公司信息管理和披露
吸取这次高管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教训,董事会决定:
1、今后董监高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发生变化必须书面申请,并报告审批。
2、董事会秘书每月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检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及时对窗口期做出短信、邮件特别提醒。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该充分履行职责,审查董监高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并依法及时的予以相关信息披露。
3、严格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任何信息知情人在获知公司相关重大信息时,要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外泄,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整改措施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3-04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8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公司董监高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整改措施》。
《关于严格规范公司董监高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整改措施的公告》详见2014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