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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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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创下五年来的最低水平,经济降速、电商冲击、竞争加剧以及严控三公消费等因素导致零售企业持续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公司董事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紧紧围绕“质量与效益”主题,以开放、合作、共赢的互联网思维,加快转型与变革步伐,充分整合业态资源,优化升级百货门店、强化购物中心功能、发展社区商业,推进电商变革,着力强化服务体系、市场项目和团队文化建设,稳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485.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4%;实现营业利润32,174.4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77%;实现利润总额33,544.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622.6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8%。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经营结构调整,努力实现扩销增效。一方面,优化升级百货门店,强化品牌结构调整,报告期内百货类引入品牌472个,首次合作品牌112个,淘汰287个,平均品牌更新率为10.78%;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鼓楼商厦与乐普生商厦一体发展,打造城市主商圈的精品百货店,促进冠雅公司与合鑫公司合并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充分开拓网络渠道,以打造“京东中国特产安徽馆”为着力点,同时加强自营电商基础建设,推进电商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供应链优化,百货业态启动单品管理试点,合家福超市通过“自采+自营+自有品牌”模式,实现经营能力新突破,特别是生鲜自营加工配送能力快速提升,报告期合家康公司实现配送总量11319吨,同比增长85%;百大电器强化与电信等战略合作,着力推进送装一体化,加强价格管控,促进盈利能力提升。另一方面,积极转变营销思路,重视体验、情感和文化营销,做好专场营销,做活特色营销,做大联动营销,通过网络营销、微博、微信营销、二维码营销平台,进一步拓宽营销渠道,扩大销售规模,降低运营成本。

 二是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第20届“双争”(争创一流企业,争当服务明星)活动,围绕强化全员服务意识、练就服务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树立服务品牌,推出服务明星,大力营造比服务、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从建立服务标准、推广服务品牌、公开服务承诺和优化服务环节方面入手,整合现有服务品牌资源,加强“心悦服务”、“阿福服务”、“绿色使者服务”等服务品牌建设与宣传,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优质服务体系;坚持客户需求导向,紧密围绕消费者为中心,强化非商品服务功能,加快百货店购物中心化步伐,引入体验式服务功能,以更加贴近消费者的方式,增强聚客能力,强化客户体验;加大硬件和便民投入,扩大彩票代售等增值服务,注重加强会员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是深化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企业软实力。锐意改革创新,围绕供应链管理、全渠道、多元化投资等方面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现质量管理体系对全部经营业态的全覆盖,有效促进管理流程优化提升;继续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完善标准化运营体系;强化集团对分支机构的指导、服务职能;尝试电商自建平台商家模式、移动APP开发、预付卡线上线下打通等,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规范企业全员出差管理,强化成本管理意识,严控差旅、会务、接待等行政性费用开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金额120万元;落实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序运行;支持配合党委、纪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树立风清气正的企业新风尚。

 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扩大发展规模。今年1月,滨湖百大、肥西百大顺利开业,公司在合肥大本营市场领先优势继续增强;报告期新增经营网点7家(百货店家、超市3家、电器2家),新增经营面积7万平米。合家福马鞍山路购物广场扩建改造项目顺利封顶;鼓楼名品中心升级改造、柏堰科技园项目、滨湖自建购物中心、蚌埠购物中心二期扩建以及芜湖、阜阳、滁州等项目稳步推进中;周谷堆大兴新市场项目剩余用地指标落实,供电问题得以解决,肉禽、水产交易区、冷库基础工程业已完成,部分配套商铺启动预售、总体销售情况良好;宿州百大农产品二期工程投入运营,配套商住区启动建设;此外,继续加强安庆、淮北等未进驻城市和安徽“十强县”市场调研,稳步推进连锁网点发展,探索网络渠道下沉。

 五是积极拓宽投资渠道,转型多元盈利模式。公司主动寻求和把握有利投资契机,充分利用零售行业现金流优势,立足零售和农产品两大业务平台,初步完成参股小贷金融项目、第三方支付项目,以及参与组建合肥试点的消费金融项目等主业相关领域的战略投资布局,以强化实体经营和虚拟金融互动发展,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共赢,谋求新型投资收益。此外,进一步强化广告展示、物业招商等方面受益,推动单一盈利模式转变多元。

 六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以公司职工运动会和55周年庆系列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幸福和谐企业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继续加强学习型企业、“知识+实干”型团队和敬业型的职工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开发和培训机制,持续推进“121”工程,通过 “经理(店长)班”、“双百工程”、 MBA以及日常技能培训等多个培训平台,报告期累计组织培训2.4万课时,12.9万人次,着力提升企业全员综合能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报告期完成公司管理岗位全员竞聘工作,其中284人晋升,186人交流轮岗,46人降职或免职,树立上岗靠竞争、竞争靠业绩的人才发展观,进一步健全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报告期,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坚持开展社会公益、困难帮扶、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学雷锋”系列爱心活动,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以实际行动体现企业社会价值。报告期,公司位列2013年中国连锁百强第32位,荣获“全国商业服务业十佳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安徽省卓越绩效奖”、“合肥市政府质量奖”、“合肥市最具爱心企业”等荣誉称号,继续保持区域市场领先优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晓燕

 201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2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雷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刘京建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现提名陈结淼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结淼,男,48岁,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教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省劳动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组成员、安徽省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公安局法律专家组成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律专家咨询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陈结淼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二、三、四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附件: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要求,拟对公司章程涉及股东投票权、网络投票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1、章程原文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现修改为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2、章程原文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章程原文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要求,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简称“规则”)中涉及股东投票权、网络投票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1、规则原文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中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视所审议案,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现修改为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中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规则原文 第四十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现修改为 第四十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规则原文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改为: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规则原文 第四十八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现修改为:第四十八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区间及其确定原则;

 (四)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股息率及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

 (五)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如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

 (七)公司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八)决议的有效期;

 (九)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修订方案;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十一)其他事项。

 5、规则原文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现修改为: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6、规则原文 第六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现修改为:第六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2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陈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以上议案二、三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25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8月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拟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15:00至2014年8月29日15:00。

 公司将于201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刊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89 号金座A2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

 2.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1)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7日、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89 号金座A2405室证券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17;投票简称:合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如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8日15:00至2014年8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689号金座A2405室 邮政编码:230088

 联 系 人:刘速超、杨志春

 电话:(0551)65771035、65771037

 传真:(0551)6577100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决议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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