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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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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4-04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805078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6.9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14419896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3.3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6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8385182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3.57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董事长出国,会议委托执行董事蒋建圣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票数(百分比)是否通过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的议案》227637122

(99.82%)

413662

(0.18%)

0通过
2

210839082 (99.80%)420068 (0.20% )0通过

上述议案2表决时,关联股东蒋建圣和刘曙峰回避表决。

在表决第1项议案时,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0238194股,同意票比例为99.59%;反对413662股,反对票比例为0.41%;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在表决第2项议案时,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3440154股,同意票比例为99.50%;反对420068 股,反对票比例为0.50%;弃权0股,弃权票比例为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肖佳佳、董丽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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