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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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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7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元,共计募集资金292,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577,11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4,022,881.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12]第10006030271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1701014160004417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44001650101059002684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445006030018120139817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

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拨资金149,080,477.51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投资规模并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伏安时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电池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由14,970万元变更为25,402.29万元。对于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0,432.29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5,432.2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该议案也经公司于2012年7月23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于2012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11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均为 0 元,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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