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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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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地区外商投资企业
外汇资本金可意愿结汇
陈莹莹

 国家外汇管理局4日发布通知称,从4日起,在16个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16个地区包括天津滨海新区、沈阳经济区、苏州工业园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南沙新区、横琴新区、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庆两江新区、黑龙江沿边开发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贵阳综合保税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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