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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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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4-051
债券代码:112209 债券简称:14雏鹰债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雏鹰债”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券持有人回售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7月25日、7月29日和7月31日分别发布了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雏鹰债,债券代码:112209)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持有“14雏鹰债”的债券数量低于5,000张即认购金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于回售申报期内(2014年7月25日、28日、29日、30日、31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4雏鹰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公司以投资者回售债券面值(100元/张)加上回售债券在2014年6月26日(含当日)至回售资金划至投资者账户日(含当日)期间按照票面利率及实际天数折算的利息作为支付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4 雏鹰债”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债券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2,130张,回售金额为 2,230,504.83 元(含税后利息)。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到帐日为:2014年8月5日。

 本次发行的“14雏鹰债”回售实施完毕后,剩余数量为7,977,870张,公司将尽快办理剩余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上市。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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