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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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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9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现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5,000万股(含15,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最终确定发行数量的2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53,657.46万股增加到不超过68,657.46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现生、韩录云夫妇合计持有公司25,969.84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8.40%;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现生、韩录云夫妇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将变为28,969.84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42.1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郭现生先生此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郭现生先生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待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其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后,根据相关规定郭现生先生将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4、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宋全启持有公司1,974.38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68%;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成功,宋全启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将变为3,474.38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6%。宋全启先生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

 5、上述股东权益变动内容仅为股东初步确定数,具体变动内容待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后另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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