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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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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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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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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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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5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1%;营业收入32,77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94%,完成年度计划的50.42%。

 报告期内签订合同金额为38,996万元,同比增长17.74%,公司三大主业除PSA所合同额略有下降外,其它两大产业合同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尤其是工程设计及总承包增加幅度达133.65%;但是,上半年公司没有一个上亿金额的总承包项目。合同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合同主要是在2013年末已跟踪并有明显意向性而转为今年签订的,同时,铜系催化剂市场订单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总的应收款余额为13,667.70万元,与期初相比增加了3,925.22万元,同比增加了2,572.00万元,从应收款账龄结构看,一年内的应收款同比增幅明显,其它时间段基本持平。 对2014年大的经济环境,公司已提前进行了部署,二季度由总经理带队分别与各产业进行了座谈和分析,对大项目方案、报价及经营思路等进行了交流,并对进一步压缩采购成本做了相应的规定,减缓了经营效果下滑的局面。公司在六月底还组织召开了由主产业和职能部门参加的“应收款和存货治理工作专题汇报会”,统一了认识,制定了先行一步的行动路线图。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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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加强营销力量,营销人员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人员费用、房产税、折旧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银行利息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2、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前期无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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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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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依然是三大主业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知名度。传统主业变压吸附技术和催化剂产品依然占据了国内较大的市场;工程设计及总承包项目中的"液化天然气"、"焦炉气制CNG和LNG"等,已进入市场开发和工业化应用阶段,将会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还体现在公司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能力和工程开发能力。公司属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成果市场化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唯一途径。 公司从2008年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每年都在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力度,到2014年6月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51件,其中发明专利39件,公司的技术储备及强大的设计和工程开发能力,保证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股权投资事项。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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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8日,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了解散清算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的决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同意解散宜宾天科清算解散事宜。2013年11月29日,根据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2013)宜高民破字第2-3号文件,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为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截至2014年6月30日,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内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董事长:古共伟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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