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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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各项工作进展有序。努力克服宏观经济运行低迷、行业政策多变、医院终端控制费用、招标降价预期等外部因素影响,认真解读现行医药法规与政策,在营销方面继续细化产品营销模式,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覆盖率和配送效率。公司主导产品心可舒2013年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完成了国内大部分地区的销售网络的布局。2014年公司在继续加强营销费用管理的同时,主导产品心可舒的销售市场趋于稳定成熟,促进收入持续增长。研发和质量方面,围绕新版GMP的顺利通过,坚持为人类健康创造卓越价值的核心使命,继续进行工艺和质量方面的优化研究,努力为患者和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对于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经营压力与风险,如医院终端控制费用、招标降价预期、成本压力、原材料价格浮动等,仍需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在未来充分克服和有效应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97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4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16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参与表决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14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4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王桂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赵丙贤
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王桂华、独立董事于明德、 董事高学敏、董事王洪飞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王桂华
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于明德、董事赵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于明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郑建彪、董事王炯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郑建彪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于明德、董事张戈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祁俊航先生的辞呈,因其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祁俊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其辞职自辞呈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祁俊航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4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刘建军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军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刘建军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刘建军先生简历
刘建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6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专科学历。任职情况:
1972年12月-1988年3月,潍坊制药二厂职工;
1988年3月-1989年3月,潍坊医疗器械维修站任财务负责人;
1990年2月-1997年5月,历任潍坊制药二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1997年5月-1999年2月,潍坊制药总厂任财务负责人;
1999年2月-2001年1月,潍坊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厂财务科任财务副科长、副总会计师;
2001年1月-2002年2月,潍坊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厂任财务科长;
2002年2月至今,历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副总经理、副总监。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17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参与表决监事5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19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6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7 年1 月10 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85 元,扣除发行费用1,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907 万元。于2007 年1 月16 日存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账号为397101561848094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235102187418)。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鲁天恒信验报字[2007]1101号验资报告。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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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32号文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200万股。经与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1,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76??元,扣除发行费用1,1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6,162万元。于2008年8月14日缴存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账号为37700508101801005771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万会业字(2008)第2372号验资报告。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公司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97101561848095001(银行账号已变更为236402187410),并从377005081018010057711账户转入397101561848095001账户6,000万元。
2、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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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自2008年4月22日起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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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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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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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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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司老厂区土地已被政府收回,公司已于2008年12月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公司用研发中心部分闲置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