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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告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告附件2,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2500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江西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广西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山西有限公司。具体公告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控制。

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16亿元额度范围之内签署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内部贷款、票据结算等各项金融服务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公告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公告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8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附件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变更之处一般以黑体字标识)

原条款序号、内容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
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的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第七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八十一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对所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逐项进行表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年度股东大会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对事项作出决议。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提案内容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另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在同一次股东大会上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会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八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附件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变更之处一般以黑体字标识)

原条款序号、内容新条款序号、内容
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情况提供网络、通讯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第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它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按照为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东身份验证,并以其按该规定进行验证所得出的股东身份确认结果为准。
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第四十七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元在江西省南昌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江西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广西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山西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名称: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向卫平

注册资本:106,792.0171万元

成立时间: 1997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生产、销售及咨询;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材开发、生产;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货运代办;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建商品混凝土江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干混砂浆、外加剂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2)中建商品混凝土广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干混砂浆、外加剂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3)中建商品混凝土山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干混砂浆、外加剂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设立江西、广西、山西公司,一方面能加快江西、广西、山西市场的区域布局,紧抓相关区域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推进市场开拓,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最大程度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在目标区域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原材料、市场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16亿元额度范围之内签署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内部贷款、票据结算等各项金融服务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合作,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同意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7层

注册资本:10.68亿元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收购重组中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0年12月2日注册成立。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控制。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所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该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

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此额度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授信 额度(万元)
 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00%1000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100%1000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建新纪元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100%500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55%5000
2、控股子公司对孙公司的担保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100%10000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100%10000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将及时对外公告。如在授权期限内拟发生超过上述额度或者条件的担保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向卫平

注册资本:106,792.0171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生产、销售及咨询;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材开发、生产;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货运代办;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 451,139.54万元,总负债289,986.40万元,净资产161,153.13万元,资产负债率64.3%,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8,261.24万元,净利润31,095.68万元。

2. 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东盛路6号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和销售;销售:矿粉、水泥熟料。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77,251.50万元,总负债45,704.88万元,净资产31,546.62万元,资产负债率59.2%,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102.05万元,净利润-1,910.48万元。

3. 天津中建新纪元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新村1号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冀慎忠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混凝土浇筑;建筑材料批发与零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津中建新纪元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10,364.65万元,总负债7,127.64万元,净资产3,237.01万元,资产负债率68.8%,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20.50万元,净利润393.80万元。

4. 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世纪财富中心C座C2入口701室

法定代表人:胡书仟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的生产销售及运输服务,建筑机械修理,国内劳务派遣(限于派遣到公司内部,不含职业介绍),自有设备租赁。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山东建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 28,300.30万元,总负债22,271.68万元,净资产6,028.62万元,资产负债率78.7%,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235.56万元,净利润 1,060.17万元。

5. 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霞凝乡金霞村国家粮食储备库

法定代表人:李明杰

注册资本:9508.44万元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及小型预制构件的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建筑设备租赁。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 58,624.16 万元,总负债 35,332.81 万元,净资产 23,291.35 万元,资产负债率60.3%,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753.27 万元,净利润 4,027.26 万元。

6. 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机械厂内)

法定代表人:殷挚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建材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劳务服务及咨询;搅拌设备及搅拌车租赁。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 35,141.17 万元,总负债 27,679.25 万元,净资产 7,461.92 万元,资产负债率78.8%,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939.41万元,净利润2,175.91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且能够有效解决其在银行的融资问题,缓解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流动资金周转压力。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375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4%。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58375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99%。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点在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15:00-2014年8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2014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

(1)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俪颖 王琼

电话:028-83332715 0991-6289088

传真:028-83332761 0991-8851791

邮编:610017 830063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02,投票简称均为“西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4.00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15:00至2014年8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4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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