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德国30”,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进行认购。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1日。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认购。为便于投资者识别和操作,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本基金相关代码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认购代码(本基金募集期间使用,适用于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513033

2、二级市场交易代码(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时使用):51303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详情请咨询: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7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3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14年7月28日
收益累计期间自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8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8月25日
收益支付对象2014年7月28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4年7月29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4年7月2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4年7月30日起可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7期已于2014年7月28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3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3.848%,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4.089%。

(2)投资者于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5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4年7月25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4年7月2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4年第7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4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7期赎回开放日及2014年第8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4年7月28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4年7月28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