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4-037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爆炸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0月29日,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或“公司”)电石渣干粉料仓发生爆炸事故,关于本次事故有关情况已于2013年10月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南京钛白收到了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上述事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安监四处罚字【2014】007-1号),该局决定:因南京钛白对工艺变更后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风险认识不足,未能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予公司14万元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14年7月24日缴纳了上述罚款,同时公司对本次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了最终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250.45万元,已计入2013年度损益,对2014年度效益无影响。
自事故发生后,南京钛白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公司将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努力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