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4-04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1日发出通知,(详见2014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14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618,239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6.866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马书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0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15,00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0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15,00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03,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15,00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刘新宇、孙菁菁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4-050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7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定价原则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49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同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上市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3.60元/股。
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确定为3.6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137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中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于2014年7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归来法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解聘归来法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后归来法先生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因年龄原因解聘归来法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吕来党先生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解聘吕来党先生总工程师职务,解聘后吕来党先生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因年龄原因解聘吕来党先生总工程师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8月20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4-05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8月20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2014年8月20日;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0日下午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
(四)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8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特别说明: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进行表决。
四、登记办法: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5: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书院路15号
(二)联系电话;(0377)66215788
(三)公司传真:(0377)66265092
(四)邮政编码:473500
(五)联 系 人:姚晓颖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087”;投票简称为“新纺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 100 |
| 1 |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 |
| 1.1 | 定价原则调整 | 1.01 |
| 1.2 | 发行数量调整 | 1.02 |
| 2 | 《关于修订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2.00 |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5:00 至2014年8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