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获悉情况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要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切实履行职责,并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接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目前,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已披露相关信息,多次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与发行人主要股东开展沟通,积极寻求化解违约风险途径。“12金泰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违约属于个案风险事件,证监会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建议投资者依照债券发行契约,积极寻求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监会将继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包括进一步督促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推动健全违约的司法救济机制、完善债券信用信息体系建设,鼓励诚信、惩戒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