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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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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4-0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0号),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8,471,000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即2014年7月18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慜婧、江信建

 电话:021-20800301、0591-88089227

 传真:021-2080030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99号

 2、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樊长江、付小楠

 联系人:宁小波、阮昱

 电话:0755-82492000、0755-82492941

 传真:0755-8249395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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