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3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坪地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曹海成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王楚先生、曹海成先生、张冬杰先生、方建宏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替换商业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利率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通产集团资金情况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为委托贷款提供相应担保。委托贷款办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委托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4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4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管理建议书等费用。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8月12日(周二) 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4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4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2014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集团”)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利率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通产集团资金情况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为委托贷款提供相应担保。委托贷款办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委托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
(二)董事会表决和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通产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项委托贷款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王楚先生、曹海成先生、张冬杰先生、方建宏先生为通产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B3-5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楚
注册资本(万元):60000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15273299
经营范围:包装产品的销售及技术研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包装行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审批);自有房屋租赁;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通产集团100%股份。
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
(二)历史沿革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主营经营高化妆品塑料包装和高端啤酒玻璃包装。主要下属公司有:深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晶玻璃瓶有限公司、肇庆市通产华晶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通产华晶玻璃有限公司等。
(三)通产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简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134,569 |
| 非流动资产 | 273,264 |
| 资产总计 | 407,833 |
| 流动负债 | 64,525 |
| 非流动负债 | 24,457 |
| 负债总计 | 88,98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8,85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43,531 |
2、利润简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61,581 |
| 营业成本 | 129,709 |
| 营业利润 | 19,921 |
| 利润总额 | 20,782 |
| 净利润 | 17,35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606 |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了中联深所年审字(2013)第78-1号审计报告)
3、关联关系构成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通产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1.5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产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向其申请委托贷款已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委托贷款办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委托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
四、 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公司向通产集团申请委托贷款利率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浮10%。
五、 协议签订情况
日前公司与通产集团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申请委托
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实际需要,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审慎使用该额度,以达到降低银行贷款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节约财务费用的目的。
七、 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交易金额 |
| 深圳市商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控实业”)(注) | --- | 481,722 |
| 合计 | --- | |
注:商控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通产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同地段同类型租金水平,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与商控实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坪地产业园厂房3、4、5栋,期限三年。公司2013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该资产,并支付了70%的款项,经与商控协商,自2013年7月1日起至该资产交割之日前(不含交割日),公司继续支付租赁坪地产业园厂房3、4、5栋租金的30%,每月约人民币80,287元。
2、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2012年5月18日、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商控实业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商控实业购买通产丽星科技产业园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厂房及宿舍(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13年公司已按约定向商控实业支付标的资产转让进度款141,463,000元(包括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过户手续预计本年度能完成,余款60,627,000元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后五日内付清。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董事会通知发出之前已征求了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在认真查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决议表决程序
鉴于公司《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4名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交易的公平性
该项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况。
3、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该项交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公司合理使用资金,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5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核准,通产丽星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11,82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 1 | 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广州丽盈技改项目”) | 15,859.00 | 15,859.00 |
| 2 | 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 | 22,110.00 | 18,716.00 |
| 3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厂房项目”) | 20,208.90 | 20,208.90 |
| 4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技改项目”) | 8,244.00 | 8,244.00 |
| 5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0 | 6,000.00 |
| | 合计 | 72,421.90 | 69,027.9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3,019,066.8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5,590,200.00元;于2013年4月16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878,499.00元;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550,367.84元。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12,683,502.73元,手续费支出12,254.87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为379,914,929.02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12个月将会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已付投资进度金额 | 利息及理财收入 | 手续费支出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 1 | 广州丽盈技改项目 | 15,859.00 | 15,859.00 | 5,321.36 | 212.65 | 0.28 | 10,750.01 |
| 2 | 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 | 22,110.00 | 18,716.00 | 8,555.09 | 441.02 | 0.25 | 10,601.68 |
| 3 | 购买厂房项目 | 20,208.90 | 20,209.00 | 14,146.38 | 269.89 | 0.04 | 6,332.47 |
| 4 | 通产丽星技改项目 | 8,244.00 | 8,242.27 | 3,383.66 | 121.11 | 0.03 | 4,979.69 |
| 5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0 | 6,000.00 | 895.42 | 223.68 | 0.62 | 5,327.64 |
| 合计 | 72,421.90 | 69,026.27 | 32,301.91 | 1,268.35 | 1.22 | 37,991.49 |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 8.6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使用期限为 2013 年 7 月 8 日至 2014 年 7 月 8 日。详细内容见刊载于 2013 年 7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7月25日上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减少利息支出约270.0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公司承诺: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三)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 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通产丽星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产丽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6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6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6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11,820,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 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 | 15,859.00 | 15,859.00 |
| 2 | 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110.00 | 18,716.00 |
| 3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 20,208.90 | 20,208.90 |
| 4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 | 8,244.00 | 8,244.00 |
| 5 |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0 | 6,000.00 |
| | 合计 | 72,421.90 | 69,027.90 |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8,954,226.5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缩减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中心升级项目”,项目经深发改备案[2012]0044号批准立项,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计划投资 6,000 万元建设“技术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规划建设期为18个月,计划以扩大研究场地规模,更新并新添包装新材料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类研发设备,对公司现有技术中心进行升级,巩固公司的研发优势地位,使公司研发效率满足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项目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 (1)RFID 应用及包装智能化研究;(2)纳米改性及生物可降解材料等环保材料研制;(3)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研制;(4)包装创意设计;(5)曲面数码印刷研究;(6)碳纳米等新材料的研究;(7)包装设备自动化研究等。项目主要内容是研发,不直接产生经济收益。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由于市场的变化公司放缓了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节奏,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施“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8,954,226.58元,主要用于采购实验及研究设备、仪器,剩余募集资金53,276,430.10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其中40,0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4年9月9日,13,276,430.10元存放在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 剩余资金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000.00 | 8,954,226.58 | 53,276,430.10 | 7.72% |
(二)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在国内的大经济环境下,公司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面临市场的急剧变化和成本等多重压力,销售、利润空间均受到挤压,公司发展困难加大。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当前重点工作为调整市场策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深挖内部潜力,降低营业成本。由于市场的变化公司放缓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节奏,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该项目累计投入仅8,954,226.58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闲置已超过一年。将“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2、目前公司技术中心的研发能力在业内仍保持较大优势,公司可通过进一步挖潜内部资源及利用已建立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公司外部资源继续开展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有关工作
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成立以来,公司每年持续进行研发设备、场地的投入,保持较先进的研发能力,在新产品、新材料研发、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方面保持较优势地位,同时公司近年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的研究项目提供了更广泛的研发资源,公司可通过进一步挖潜内部资源及利用已建立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公司外部资源继续开展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有关工作,可降低技术中心的研发成本,且能满足目前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需要。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拟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剩余未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7.72%,闲置已超过一年。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2、可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预计将减少财务费用129.6万元/年(存贷差)。
3、公司可通过进一步挖潜内部资源及利用已建立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公司外部资源继续开展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有关工作,可降低技术中心的研发成本,且能满足目前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需要。
五、公司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如适用)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元,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元,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通产丽星前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7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8月12日(周二)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8月12日(周二)下午2时,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4)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会议第1项提案《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 362243 | 丽星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24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1-5项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 1 | 《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并将节余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③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0728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或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联交易公告》;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序号 |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 | | |
| 2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 3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 | | | |
| 4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5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4年8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4-038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12:30在在公司坪地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监事刘丹女士、戴海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替换商业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利率为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通产集团资金情况确定委托贷款具体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为委托贷款提供相应担保。委托贷款办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委托贷款使用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0,262,748.00元的14.4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4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缩减“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将公司“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总投资由60,000,000.00元缩减至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48,000,000.00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0,262,748.00 元的6.95%)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4年7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
构,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含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管理建议书等费用。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