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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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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4-02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4年7月23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4-017号《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2014年半年度业绩为-1000万元至-20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收到张家港市财政局下拨的发展扶持资金3,000万元。发展扶持资金将对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资金到账及会计处理不影响公司在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3、公司于2014年6月实施了年度分配方案:即以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总股本333,273,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此增加至 499,909,764股。经由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由71,800,000 股同比例增加至 107,700,000股,该股份将于2014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4、对于市场媒体有关氢燃料电池的报道,公司在2014年3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4-008号《股价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已作说明:根据公司查证,公司硼氢化钠产品主要用于医药中间体、还原剂。从公司跟踪技术发展的情况看,硼氢化钠作为优质储氢材料,应用于氢燃料电池存在技术和成本方面的障碍。短期内,公司硼氢化钠不会应用于氢燃料电池。

 公司再次重申:公司没有氢燃料电池装置的生产,公司硼氢化钠产品主要用于还原剂,未用于氢燃料电池。

 5、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向控股股东查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1、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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