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846.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3年6月20日,公司发起人股东立邦(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邦香港”)、佛山市南海伊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海伊林”)、佛山市南海伊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南海伊拓”)分别与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梧桐翔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立邦香港以其持有的公司25,000,000股转让予梧桐翔宇;南海伊林以其持有的公司7,426,312股转让予梧桐翔宇;南海伊拓以其持有的公司6,037,068股转让予梧桐翔宇(下称“本次交易”)。
2013年7月22日,立邦香港、南海伊林、南海伊拓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完成后,梧桐翔宇持有公司38,463,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2013年7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梧桐翔宇承诺: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本次交易所购得的伊立浦38,463,380股股份。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伊立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伊立浦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伊立浦。
2013年7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股东办理完成股份追加限售的公告》,股份性质变更后,梧桐翔宇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38,463,380股,均为因追加承诺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
上述股份均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梧桐翔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梧桐翔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46.3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 1 | 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 | 38,463,380股 | 38,463,380股 | 截止本公告日,梧桐翔宇累计质押股数为38,463,38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 |
| 合计 | 38,463,380股 | 38,463,380股 |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