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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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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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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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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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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0%×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35%×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同业存款利率。

 富时中国A600 指数是富时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最大的600 只股票并以流通股本加权的股票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国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中国国债指数,涵盖了三个市场中(银行间市场,沪深交易所)的一年期以上的国债,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市场代表性。

 自2013 年3 月30 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富时中国A6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同业存款利率*5%”。详情请参照我公司2013年3月30日发布的《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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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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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展望下半年,宏观经济整体运行将更为稳健,前景比上半年会有所改善。海外经济的复苏,将带来中国出口部门的逐渐恢复,企业盈利可能获得一定改善,进一步带动制造业投资企稳。另一方面,房地产销售和投资下行的趋势没有改变,但崩盘的风险极小。目前政府政策已经出现转向的迹象,结构性货币和财政宽松政策陆续推出,基建投资将起到对冲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下滑的作用。整体来看,各方对经济的作用力将在下半年维持一个弱平衡的状态,经济整体维持相对平稳状态,投资产业链难以出现明显反弹,代表新经济发展方向的行业景气度依然会维持高位。宏观经济中,股市和债市的流动性仍会维持在较为充裕的水平。

 上半年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首先,收益率在不同资产类别和不同行业间分化非常明显。债券收益率较高,股票收益率低。股票资产中较高估值的黑马成长股和较低估值的蓝筹股出现上涨,但中等估值和较高业绩增速的白马成长股明显落后。其次,股票投资中,行业和主题热点切换非常频繁。最后,业绩增长和较低的估值对组合的超额收益的贡献度有所降低。针对这些情况,本基金通过两种方法来增加组合的超额收益。第一,在大类资产配置上,组合大幅度增配了一些有投资价值的蓝筹可转换债券。第二,在股票投资上,组合则既保持了一贯的长期持有风格,又对组合个股配置比例做了一定的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0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我们依然看好部分蓝筹可转债和白马成长股的投资价值。在股票行业上,我们看好代表新兴经济的医药、电子、消费品和新能源等行业,其中具有长期成长性的股票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下半年成长股内部分化的状况将会持续,但由于流动性的充裕以及宏观经济前景的改善,估值合理和业绩成长的确定性将会重新成为衡量投资价值的基本标尺。本基金将继续通过前瞻性的研究和长线投资的风格来为投资人获取稳健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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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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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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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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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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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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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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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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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弓劲梅女士。

 2、2014年6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由孔晓艳女士变更为杜英华女士。本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备。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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