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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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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点价:给农民分红

 2013年7月以来,国内玉米市场供应过剩,消费增长持续放缓,同时国外低价进口玉米不断冲击国内市场,使得国内玉米价格直线下挫。但由于国家实行了临时收储政策,对玉米进行托价收购,因此尽管玉米价格下跌,义县的玉米种植面积却在逐年增加。

 “尽管国家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但因为临储政策的指导价格及具体细节往往要到10-12月等月份,而很多地区在9月末就已经进入收割了。由于农民没有存储能力,粮食收割后不立即卖掉的话,很容易变坏,所以很大一部分农民或者合作社都会在收割后尽快售出。而这个时候临储指导价格还没出来,农民往往会卖在低价。”谢志国指出。

 在此背景下,大商所组织了新湖瑞丰、辽锦生化、义县种粮大户以及义县华茂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尝试运用“二次点价+复制期权”的机制,摸索出了促进农民增收的订单新模式。

 “我们在去年11月中旬分别与当地种粮大户、合作社签订‘保底价玉米收购合同’,一次性支付保底价收购的玉米货款,并承诺针对两批各500吨的收购玉米,分别通过价格补贴、‘二次点价’的方式在12月中旬之前对卖粮农户的利益进行保障。”新湖瑞丰董事长李北新表示。

 所谓二次点价,就是农民在玉米上市初期,将粮食销售给新湖瑞丰,后者先按保底价核算的货款支付给农民。同时在未来一段时期,如果粮食价格出现上涨,农民有权力在某一天要求二次点价,新湖瑞丰将此阶段粮食价格上涨的一部分市场收益再返给农民,如果粮食价格下跌,则农民仍然享有保底价。农民两次结算,两次受益。

 2013年,新湖瑞丰总计收购玉米1000吨,其中500吨采取一次性保底价收购,其余500吨采取与义县华茂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约定二次点价收购模式。至12月15日(新湖瑞丰与合作社的点价协议截止日)点价时间结束时,当周玉米价格下跌,合作社未进行二次点价,新湖瑞丰按照收购日至最后点价日期间锦州港日成交价均价计算出最终结算价格,该价格较收购入库日价格上涨15元/吨,新湖瑞丰按价差向合作社发放了7500元的二次点价补偿款。

 “通过上述收购办法,农民既在粮食上市初期得到了保底价,也能享受后市粮价上涨带来的更多收益。在上市初期,农民将粮食存放于辽锦生化的仓库,节省了仓储费用,减少粮食损耗。二次点价令农民能够安心售粮,减少惜售,稳定市场价格,缓解上市初期农民资金紧张,为增收提供了保障。”大商所项目相关人士表示。

 尽管对于“二次点价”,有的农户还不是十分明白,但还是能从直接的比价中体会出来实惠。“没听人家说要涨价了还给补贴嘛。怎么也比小烘干塔价好啊,比街里那几个塔能贵1分嘞。”一位种植大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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