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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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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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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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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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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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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12月3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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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v1.2》,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季度以来,市场低位盘整,上证指数一直在2000点到2100点附近徘徊。而创业板指数在二季度展开反弹。国家货币政策继续比较宽松,报告期内定向降准。不过整体经济仍然比较疲软,工业数据比较一般,地产销售数据也较差。因此,虽然股指处于低位,整体估值水平比较低,但股指表现仍然低迷。

 本季度新股重新开闸,也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扰动。从市场整体看,市场仍然偏好新兴成长股,但老牌新兴成长龙头表现低迷,市场偏向于更新的概念和主题,热点切换比较快。

 本基金也基于以上思路,做出一定调整,着力于挖掘一些更新兴的产业和公司标的来获取更好的收益。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的申购,力求给投资人带来较好的绝对收益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0%,基金表现超越基准5.54%。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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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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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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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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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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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4只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于2013年10月14日发布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披露了平安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号)的相关情况。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此次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是对平安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所做出的。2012年,平安证券投行业务承销佣金收入占平安集团营业收入的 0.19%,投行业务利润占平安集团净利润的 0.66%。作为平安证券的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已承诺将持续督促平安证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专项整改,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我们认为,该处罚事项未对其长期企业经营和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影响。此外,信诚盛世蓝筹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信标普50指数,而中国平安是中信标普50指数的重要成分股。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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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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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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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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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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