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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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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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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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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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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5%×富时中国A600成长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选取的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除浮息债外的国债品种,样本国债的剩余期限分布均匀,收益率曲线较为完整、合理,而且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性更强,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客观、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富时中国A600成长行业指数是从富时中国A600行业指数中重新归类而成,成份股按照全球公认并已广泛采用的富时指数全球行业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全面体现成长行业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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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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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2季度,在1季度经济下行明显,PMI/工业增加值等指标表现均不理想的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了系列稳增长措施,特别在货币领域,实施定向降准等措施,释放流动性,使得2季度经济总体上来说开始企稳;从资金面看,一方面,新股发行分流了大量资金,特别是由于新股缴款规则的修改,使得首批新股冻结的资金高达3800亿元;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总体稳增长政策,货币当局实质性地释放流动性,使得市场整体流动性总的来说向松的方向发展。

 从市场运行结果上看,一方面,2季度流动性和经济双改善,但流动性部分大部分被新股发行对冲,市场整体资金流入不明显,特别是长期资金仍然处于观望状态,主要指数仍然走弱。另一方面,由于新股定价机制的改变,新股发行价较低,使得市场极度追捧新股,而高风险偏好资金也极度追捧新股映射下的小盘股,成长白马仍然充当了提款机的角色,从板块上看,市场热点集中在小市值、外延并购、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主题板块上。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坚持行业景气度比较和精选个股的配置思路,综合长期经济发展方向以及短期行业景气度排序,继续重点配置智慧交通、金融创新、信息安全、在线教育等为代表的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信息服务板块;结合行业景气度判断,加大了基因测序、医疗服务、医疗器械这些医药子板块的配置;从经济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大了具有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的国有控股板块的配置。从基金整体的业绩表现来看,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后续,我们将延续严谨的行业比较和个股研究,不断总结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和商业模式,持续挖掘优质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4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在经济企稳、流动性部分宽松的背景下,市场会在目前位置逐步寻底,短期维持震荡态势,但是个股活跃度依然较高,市场热点扩散。同时,即将进入上市公司中报业绩验证期,成长逻辑可被业绩报告验证的个股后续将持续获得超额收益,而5、6月份交易活跃的小市值,纯靠故事、估值驱动的个股风险较高。我们将继续坚持我们行业景气度优先,坚持个股深度比较的风格,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风格相结合的思路,挖掘有长期成长潜力的个股进行组合配置,持续为基金持有人获得稳定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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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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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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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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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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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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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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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弓劲梅女士。

 2、2014年6月20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由孔晓艳女士变更为杜英华女士。本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备。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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