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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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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四年第二号)

 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8日《关于核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6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指数型开放式。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8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张光华,男,博士。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2007 年4 月起于招商银行任职,曾任副行长等职务,现任招商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许小松,男,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本科专业,硕士学历。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勇,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硕士。1984年北京师范大学任教;1996年国际商报跨国经营导刊副主编;2003年中国金融家主编助理;2005年钱经杂志主编;2008年加入招商基金,现任市场部总监、公司监事。

 庄永宙,男,清华大学工学硕士。1996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科技处;1997年加入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公司监事。

 王晓东,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特区证券总经理助理、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副总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吕一凡,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00年进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从事研究、产品设计、基金投资等工作,曾任基金开元、基金隆元(南方隆元)、南方高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全国社保投资组合投资经理,2013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国强,男,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部分析师、债券销售交易部经理、产品设计主管、总监;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王平,男,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风险管理部助理数量分析师、风险管理部数量分析师、高级风控经理、副总监,主要从事投资风险管理、金融工程与数量化投资策略研究、股指期货投资策略研究等工作。现任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今)、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今)、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2月5日至今)。

 罗毅,男,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2007年加入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从事商业地产投资项目分析及营运管理工作;2008年4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养老金产品设计研发、基金市场研究、量化选股研究及指数基金运作管理工作,曾任高级经理、ETF专员,现任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1月19日至今)、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1月19日至今)、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年8月1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吕一凡、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张国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负责人袁野、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基金经理陈玉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72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1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3、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截至2014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 207-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90

 联系人:仇小彬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王均山

 3.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4.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5.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6.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高阳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8.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9.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0.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248

 联系人:李伟

 11.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2.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谢小华

 13.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14.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刘芳

 15.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6.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17.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18. 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联系人:黄岚

 19. 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

 联系人:曹晔

 20.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21.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22. 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23.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24.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25. 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26. 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27. 代销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000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28. 代销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29.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30.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陈志军

 31. 代销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李红光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673214

 联系人:谢立军

 32.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33.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刘闻川

 34. 代销机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徐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35.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36.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37.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38.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8832

 联系人:滕艳

 39.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40. 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41. 代销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42.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43. 代销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话:0871-3577398

 传真:0871-3578827

 联系人:高国泽

 44. 代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 汤漫川

 45. 代销机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46. 代销机构: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47. 代销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李珍

 48.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49.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50. 代销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51. 代销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4974437

 传真:0471-4961259

 52. 代销机构: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61630

 联系人:黎元春

 53.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54. 代销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话:0755-82545707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高克南

 55.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56. 代销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57.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58.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59.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60. 代销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61. 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张睿

 62. 代销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李凌芳

 63.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吴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64. 代销机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65.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66.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67.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68.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69.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583

 传真:0755-25831718

 70. 代销机构: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71.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72.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73.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74.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75.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76.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77. 代销机构: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人代表: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朱剑林

 78.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79.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07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汪芳

 联系人: 曾浩

 四、基金的名称: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类型:指数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密切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消费80ETF、上证消费8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新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上证消费80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上证消费8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消费80ETF,以实现对业绩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控制在0.3%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证消费80ETF、上证消费80ETF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标。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目标ETF,目前目标ETF仅指上证消费80ETF。

 (1)基金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目标ETF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作为上证消费80ETF的联接基金,投资于上证消费80ETF的方式既包括在一级市场以股票篮子组合对该ETF进行申购与赎回,也包括在二级市场以现金直接买卖该ETF份额。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不足一级市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的部分可以从二级市场买入ETF份额或者投资于上证消费80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等。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ETF份额投资将不以套利为目的,只是为了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基金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当本基金在一级市场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目标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部分的投资为主,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用于投机交易目的。

 6、跟踪误差、跟踪偏离度控制策略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的监控与管理,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对事后跟踪误差的两级监控体系,即分别建立以3%与4%为阀值的监控线,实施严格的事后跟踪误差管理,同时通过对组合事前跟踪误差的估计与分解获取有效的降低跟踪误差的组合调整方法,以求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提出资产配置比例的指导意见;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依据目标ETF基金以及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4)基金经理及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5)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状况,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6)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消费8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其标的指数,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上证消费8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证消费80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消费8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基金的标的指数,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于本基金投资的指数推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可根据目标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更换而做相应的变更。

 十、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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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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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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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ST大荒(股票代码60059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情形一: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13号《关于对丁晓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丁晓枫在担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董事、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北大荒对外拆借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作为公司总经理,在北大荒违规对外拆借资金中负有主要责任;连续两次以上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北大荒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丁晓枫董事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达到披露要求的,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改选。丁晓枫目前已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情形二: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7、8、9号文件。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7号文《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你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10余起诉讼,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金额达7.37亿元,超过了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现要求你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规范“三会”运作,尽快启动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你公司应于2013年10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落实的书面报告。” 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8号文件《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03年,你公司公告收购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米业)98.55%的股权。在公开披露文件中你公司一直显示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事实上,直至2013年3月31日工商登记材料才显示你公司持有北大荒米业98.55%股权,信息披露与工商登记情况不符。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北大荒米业股权转让全部过程及对公司形成的影响。”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9号《关于对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经查,你公司在对外拆借资金、关联方借款等方面多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责任,要求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我局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培训。” 公司将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情形三: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2013年3月28日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如下: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要求,经公司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黑龙江北大荒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接受北大荒集团拆借资金8000万元问题。 2012年1-8月期间,担保公司由于经营需要分三次合计接受北大荒集团拆借资金8000万元(由于均属短期借款,最终计算的实际全年平均占用为3300万元)。经公司核查,认为该项借款属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仍属违规行为。 二、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期间为北大荒集团下属企业提供担保3100万元问题。 公司核查认为,本着从严的原则仍应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因此该项担保仍构成决策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在2012年10月的内控检查中即已发现并着手整改。上述8000万元接受北大荒集团借款,担保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0日偿还完毕;仅存的一户关联企业担保贷款1100万元,担保公司已经与该客户达成提前还款协议,预计于2013年3月底前收回该笔担保贷款,同时承诺今后将不再对关联方担保。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在此诚挚的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将认真接受此项违规事项的教训,切实加强公司及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特别是公司将对担保公司基本担保业务规模,通过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方式,进行总额预计的控制管理,以保证担保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控制各类风险,提高经营的透明度。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北大荒未来的转型;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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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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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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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 (E×0.5%÷当年天数,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 (E×0.1%÷当年天数,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5、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6、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相应部分。

 2、基金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相应部分。

 3、基金的转换费用

 本基金的转换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相应部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20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对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三) 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销售机构”。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6、在“十一、基金的财产”部分,更新了“(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7、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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