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7日收到总经理张志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强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张志强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张志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经核查,张志强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张志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除此之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3、在新任总经理选举产生前,常务副总经理、董秘刘明达先生将暂行总经理职责,经征询意见和分析,我们认为,张志强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同意张志强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经理辞职发表的独立意见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7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志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总经理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张志强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张志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除此之外,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三、在新任总经理选举产生前,常务副总经理、董秘刘明达先生将暂行总经理职责,经征询意见和分析,我们认为,张志强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同意张志强先生在任期内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刘志德、严安林、张建华、沈剑飞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