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股(股票简称:珠江控股、股票代码:000505)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7月15日、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动情况。
二、公司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中已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即2014年5月19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2014年6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核查情况及复牌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4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北京市国资委与启迪控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已于2014年7月15日终止,并且双方不再继续《股权转让意向书》所述事项的谈判。
6、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发布《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2014年1月1日— 2014年6 月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000万元~-8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2014年8月29日2014年中期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要求对有关问题已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