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自2014年6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6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分别公告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自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以来,本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原预计于2014年7月18日复牌,鉴于重组方案仍在商讨、论证过程中,为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7月1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将延期至不超过2014年9月19日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