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老吉诉加多宝
广告语侵权案二审开庭
□本报记者 黎宇文

 □本报记者 黎宇文

 7月17日,王老吉诉加多宝广告语侵权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此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诉加多宝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赔偿原告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081万元,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加多宝方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广药方也由于判决赔偿金额与诉讼请求金额相差较远,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双方主要就广药的诉请是否明确,原审法院程序是否违法;“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王老吉凉茶改名加多宝了”这一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加多宝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广告语违法行为,并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原审判决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赔礼道歉五个主要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

 当天,广东省高院并未对该案做出最终宣判。相关法律人士分析,鉴于一审的结果及相关证据的呈现,加多宝二审翻盘的机会并不大。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