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壮公司”)由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地产公司”)和百色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于2011年9月20日经广西田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其中坛百公司出资500万元,占50%的股权;正元公司出资400万元,占40%的股权;五洲地产公司出资100万元,占10%的股权。
2012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坛百公司、五洲地产公司作为美壮公司股东,对“五洲.锦绣壮乡”项目进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2 年3 月27 日、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10月,正元公司将其持有美壮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佳业公司”)。鉴于美壮公司投资建设的“五洲?锦绣壮乡”项目推进缓慢、后续投入资金大、项目周期长等问题,且项目土地指标长期未能获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2006]60号)的规定,经2014年3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坛百公司、五洲地产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各自持有美壮公司的全部股权,退出项目的开发建设,实现资金回收。截止2014年3月6日,美壮公司投入“五洲?锦绣壮乡”项目资金35,560,670.39元,主要是预付征地款、征地经费等。
根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而涉及的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3)第046号】,截至2013年11月30日,美壮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522.86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2,850.7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672.11万元。经评估后,总资产评估价值为3,515.51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2,850.7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664.76万元。
2014年5月,坛百公司所持美壮公司50%股权、五洲地产公司所持美壮公司10%股权,在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挂牌转让。2014年7月,同创佳业公司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以人民币633万元受让坛百公司持有的美壮公司50%股权,以人民币126.6万元受让五洲地产公司持有的美壮公司10%股权,并签署了《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合同》(编号:GXCQJY14-29-1)、《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合同》(编号:GXCQJY14-29-2),坛百公司、五洲地产公司不再持有美壮公司的股权。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美壮公司尚欠坛百公司人民币2,40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由同创佳业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且应以美壮公司股权提供连带质押担保。同创佳业公司一次付清股权转让总价款。
近日公司获报,美壮公司已于2014年7月15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