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17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生产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生产技术服务公司”)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生产技术服务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与陕西省耀县水泥厂祥烨建材公司(以下简称“祥烨建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祥烨建材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398,66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51%。该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于2012年12月14日办理完毕,生产技术服务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6,398,66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5.51%。
截止2014年7月16日收盘,生产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售出本公司股份“秦岭水泥”(60021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8,4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97%。
截止2014年7月16日收盘,生产技术服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3,030,2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85%,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