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分别于2014年7月1日和2014年7月15日在巨潮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15:00 至2014年7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46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58,079,12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129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1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255,706,39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0501%。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45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72,7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95%。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2、发行日期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3、发行期限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4、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5、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6、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7、主承销商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8、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10、担保安排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11、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1,256,349,5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25%;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32,901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26%。
12、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13、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1,256,382,495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9.8651%;1,696,626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1349%; 1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健、印娟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