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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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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49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7月16日14:00在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2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6,104,3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2.7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3,576,17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2.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2,528,22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7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耕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宇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公司的发展,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销售家用电器,百货,五金;自行车,摩托车维修,助力车生产(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销售。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摩托车。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摩托车;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制造、销售非公路用全地形车;制造、销售非公路用雪地行走专用车;制造、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销售家用电器、百货、五金;自行车、摩托车维修;助力车生产、销售。(具体表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合并统计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项目有效表决权股数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一、按投票方式统计
1、现场投票153,576,173153,576,173100%0000通过
2、网络投票2,528,2251,910,82575.58%617,40024.42%00
3、合计156,104,398155,486,99899.60%617,4000.40%00
二、按股东类别统计
1、控股股东153,566,173153,566,173100%0000通过
2、中小投资者2,538,2251,920,82575.68%617,40024.32%00
3、合计156,104,398155,486,99899.60%617,4000.4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聘请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刘震海律师、李国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渝天律[2014]见字第13号),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附件

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50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销售家用电器,百货,五金;自行车,摩托车维修,助力车生产(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销售。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摩托车。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摩托车;制造、销售摩托车零部件、工业钢球、轴承;制造、销售非公路用全地形车;制造、销售非公路用雪地行走专用车;制造、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销售家用电器、百货、五金;自行车、摩托车维修;助力车生产、销售。(具体表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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