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6日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久旭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 |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80人 | 29,482,590 | 5.5332 |
| 其中 现场出席5人 | 83,196 | 0.0156 |
| 网络投票75人 | 29,399,394 | 5.5176 |
| 持有公司总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 | 0 | 0 |
| 持有公司总股份5%以下股份的股东 | 29,482,590 | 5.5332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用集团变更股权置换事项相关承诺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12日和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 | A
代表股份数量(股) | 同意股份 | 反对股份 | 弃权股份 |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A的比例(%) |
|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 | 29,482,590 | 23,510,368 | 79.74 | 5,972,222 | 20.26 | 0 | 0 |
| 持股5%及以上股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持股5%以下股东 | 29,482,590 | 23,510,368 | 79.74 | 5,972,222 | 20.26 | 0 | 0 |
公用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议案表决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87,050,118股股份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