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4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参与了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编号为PP2014-1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彭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彭挂确[2014]11号《成交确认书》。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成眉石化园区
2、土地面积:259.22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成交总价:人民币33,700,000元
5、其他事项:竞得人于2014年7月28日后(签署本确认书十个工作日后),持本《成交确认书》与彭山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尾款后,交易中心自动将保证金转到国土资源局账户。竞得人如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合同时间按时交纳土地款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彭山中海本次竞得的土地在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将作为公司“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用地,“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为77,997.81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装置1套;30,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存储调峰储罐1座;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彭山中海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为彭山项目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利于公司彭山清洁能源项目的快速顺利实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彭山中海虽已取得《成交确认书》,但还未与彭山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受国家土地政策、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三、备查文件
彭挂确[2014]11号《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