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获悉,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以下简称“保护司”)应Chelyabinsk Tractor Plant(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拖拉机生产厂)申请,决定对出口到俄哈白关税同盟国家的原产于中国250马力以下的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调查,涉及产品海关税号为8429110090,该申请涉及的企业中包括本公司。2014年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该保护司的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
一旦欧亚经济委员会最终裁定原产于中国出口的250马力以下的履带式推土机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俄哈白关税同盟国家内同行业造成损害,将对中国反倾销调查项下出口到俄哈白关税同盟国家的履带式推土机产品征收一定幅度的反倾销税。
2013年度,本公司向俄哈白关税同盟国家出口的250马力以下的履带式推土机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为5.30亿元,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5.23%。
目前,公司启动反倾销应对工作,成立了反倾销调查工作小组。本次“反倾销”尚处于是否存在实质性损害的调查阶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欧亚经济委员会推土机反倾销案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