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4—017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7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通知,包钢(集团)公司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2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预计质押期限至2019年7月10日。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942,574,146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8.92%。本次股份质押后,包钢(集团)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为15,3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2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2%。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