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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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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将扩围
“自还”资金哪里来
□本报记者 赵静扬

 目前广东、山东等十省区市已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下一步试点仍将扩大。对于偿还资金安排,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需预估几年后即债务到期时财政收入规模,以保证可以有足够资金,这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管理。此外,在地方融资平台剥离地方融资功能后,此前基于地方融资平台建立的偿债准备金可转而补充偿债资本。但具体资金安排地方需根据实际情况,中央无需做出“一刀切”规定。

 跨年度预算预估未来偿还能力

 楼继伟日前表示,下一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还将继续扩大。专家指出,扩大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关注地方财政及负债水平。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区域财政研究所副主任石英华认为,自发自还不可能一下推行到所有省市,试点应在具备一定条件,如债务风险基本可控、财税收支状况较好、政府信用良好的地区扩围。而本身财政收支潜力不大、财政状况不乐观或债务率很高的地方,短期看都还不具备自发自还的条件。

 “自还”涉及地方政府对偿债资金的安排。此次财税改革中,地方债问题被纳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中的一项。楼继伟表示,下一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将主要从七方面推进: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业内专家指出,七方面尽管看似互相平行,但建立透明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等均有助于规范地方债自发自还,降低偿债资金不足风险。(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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