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针对欺诈发行外,监管部门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码。目前上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114家上市公司由于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原因而发布公告。
从违规表现来看,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重大合同、诉讼、对外担保等事项披露不及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等。博汇纸业、*ST成城、*ST国恒出现了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问题。友利控股、西藏药业、泸天化、美锦能源等公司则出现关联交易、股权结构变化、对外重大担保、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信批违规。
还有部分公司涉及到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如:凯美特气对长岭凯美特停产事项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准确;纳川股份则存在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少计成本等违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前由于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立案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多,但并非每家公司都受到了严厉处罚。只有那些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内容出现问题,并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才会被立案调查。通常情况下,多是上市公司自行改正。
在此次发布的《退市意见》中,对于欺诈发行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也进行了差异化安排。其中规定,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暂停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全面纠正了违法行为、及时撤换了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复上市交易。
专家表示,应当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与退市关联,将有助于强化相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违规新披的数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